公司治理
董事會
本公司董事會設置董事七人(包含四名獨立董事),任期三年,第十一屆董事任期自114年6月19日至117年6月18日止。董事會負責指導公司策略、監督管理階層,並對公司及股東會負責,其主要職權包括:本公司經營方針及長短程發展計畫之審議、年度財務業務計畫之審議與監督執行、審核預算及決算表冊、制定內控制度及其有效性考核、高階經理人之任免、召集股東會以及執行股東會決議事項等。
董事及監察人專業資格及獨立董事獨立性資訊揭露(第十一屆)
| 姓名/條件 | 性別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獨立性情形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
| 董事 方榮熙 |
男 |
|
為本公司前十大股東期宇投資實業有限公司之代表人,並擔任本公司總經理及子公司董事,同時亦為本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東,非為獨立董事。其餘符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頒訂之「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 3 條第 1 項所列之獨立性情形。 | 無 |
| 董事 莊宏仁 |
男 |
|
為本公司前十大自然人股東,非為獨立董事。其餘已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頒訂之「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所列之獨立性要件核實,仍符合相關獨立性要求。 | 無 |
| 董事 張登凱 |
男 |
|
現擔任本公司自然人董事,非為獨立董事,符合主管機關要求之獨立性,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問,符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頒訂之「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 3 條所列之獨立性情形。 | 無 |
| 獨立董事 劉溪鶴 |
男 |
|
左列獨立董事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皆符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頒訂之「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及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二所訂資格要件,且獨立董事皆已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三賦予充分參與決策及表示意見之權力,據以獨立執行相關職權。 | 無 |
| 獨立董事 楊嘉文 |
女 |
|
左列獨立董事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皆符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頒訂之「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及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二所訂資格要件,且獨立董事皆已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三賦予充分參與決策及表示意見之權力,據以獨立執行相關職權。 | 無 |
| 獨立董事 杜武青 |
男 |
|
左列獨立董事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皆符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頒訂之「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及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二所訂資格要件,且獨立董事皆已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三賦予充分參與決策及表示意見之權力,據以獨立執行相關職權。 | 無 |
| 獨立董事 王淑蘭 |
女 |
|
左列獨立董事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皆符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頒訂之「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及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二所訂資格要件,且獨立董事皆已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三賦予充分參與決策及表示意見之權力,據以獨立執行相關職權。 | 無 |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具體管理目標與落實情形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
為強化公司治理並促進董事會組成與結構之健全發展,落實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本公司於「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範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方針,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A)營運判斷能力。
(B)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C)經營管理能力。
(D)危機處理能力。
(E)產業知識。
(F)國際市場觀。
(G)領導能力。
(H)決策能力。
本公司現任董事會由7位董事組成,包含4位獨立董事及3位非獨立董事,董事皆為產學界賢達,具備多元互補之產業經驗及金融、財務、會計、法律等專業能力,符合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管理目標。
落實情形:
第十一屆董事會成員共7位,成員分別擁有法律、產業、財會、行銷及科技等專業背景,並於不同專業背景,具備經營管理與領導決策、營運判斷與危機處理、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產業知識及國際市場觀等專業能力,展現多元互補成效。董事會全數為中華民國國籍,年齡分布在52~74歲;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1席,佔董事會成員比重為14%,已達不逾三分之一之管理目標;獨立董事4席佔董事成員比重57%,達超過三分之一之管理目標,董事成員中包含2席女性獨立董事,亦達董事會成員至少包含1名女性董事之管理目標。
公司目前女性董事佔董事會成員比例為七分之二,未達董事席次三分之一,主係公司所處產業特性,相較於男性,專業女性董事來源較為有限。未來公司將積極尋找具專業能力的女性董事人選,並持續推動性別多元化,逐步提升董事會中 女性的比例,實現多元化治理目標
相關多元化政策落實情形
| 董事姓名 | 姓別 | 專業背景 | 專業能力 | ||||||||
| 法律 | 產業 | 財會 | 行銷 | 科技 | 經營管理與領導決策 | 營運判斷與危機處理 | 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 產業知識 | 國際市場觀 | ||
| 方榮熙 | 男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
| 莊宏仁 | 男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 張登凱 | 男 | V | V | V | V | V | V | V | V | ||
| 劉溪鶴 | 男 | V | V | V | V | V | V | V | |||
| 楊嘉文 | 女 | V | V | V | V | V | V | V | |||
| 杜武青 | 男 | V | V | V | V | V | |||||
| 王淑蘭 | 女 | V | V | V | V | V | V | V | |||
多元化政策之具體管理目標及達成情形
| 管理目標 | 達成情形 |
| 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 已達成 |
| 董事會成員至少含一位女性 | 已達成 |
| 獨立董事席次超過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 已達成 |
提升董事性別多元之措施:
(A)多元標準:在董事遴選標準中,除了專業能力外,更應納入性別、年齡、國籍、文化背景等多面向的考量。
(B)外部搜尋:透過專業機構(如證基會獨立董事人才資料庫),尋找合適的女性董事人選,擴大搜尋範圍。
(C)培訓和發展:針對女性和其他少數群體的培訓,提升專業技能。
董事會成員及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計畫
1. 董事會成員之接班規劃及運作情形:
本公司之董事選任採候選人提名制度,並於「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明訂董事成員多元化政策,將性別、年齡、國籍、專業知識與技能等面向列入多元化方針,董事會成員共 7 位,成員分別擁有法律、產業、財會、行銷及科技等專業背景,並於不同專業背景,具備經營管理與領導決策、營運判斷與危機處理、會計及財務分析能 力、產業知識及國際市場觀等專業能力,展現多元互補成效。
本公司之董事會組成架構,除設置不少於董事席次三分之一之獨立董事外,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以期達到公司治理之目標。
為企業永續經營之需要,並落實營運策略,對於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應具備營運判斷能力、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經營管理能力、危機處理能力、產業知識、國際市場觀、領導能力、決策能力。
本公司對於高潛力人才,針對擔任董事所應具備之能力,透過內外部課程、專案歷練、工作輪調等方式,進行能力培養及效果評估,以期符合公司之期待。
本公司將依「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作為董事提名續任之參考。
2.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規劃及運作情形:
(1) 本公司由人力資源部統籌建置人才發展機制,除明確定義各職能角色與責任外,並針對各職位所需能力,進行系統性之教育訓練以及晉升條件與日程之規劃,架構各層級主管之職能發展系統。本公司不定期進行人才盤點,並針對高潛力人才,執行人才發展及評鑑計劃,以培育本公司永續發展所需之高階主管人才。此外,本公司亦將「人才培育與發展」列入各級主管績效評核之重點項目之一,結合部門目標,完善人才培育機制。
(2) 辦理高階主管策略共識營,每年進行兩次培訓,針對未來策略規劃進行年度策略擬定,同時也有數種主題課程與探討,課程主題包含系統思維、績效管理與人才管理、高績效領導力、組織變革與持續更新、 變革管理、策略思維與規劃及領導事業成長、人才發展與領導傳承、策略地圖、領導人才的發展與制度等,使高階主管能帶領團隊,與公司同心同力朝向策略目標邁進。
(3) 公司每年針對領導團隊進行管理才能培訓,透過外部的產業知識、科技新知與標竿企業典範分享,了解最新管理思維與時代脈動,內部則藉由分享公司組織文化與經營管理的領導實務,增強組織內部的凝聚力。另一方面則透過經驗傳承經驗與見解,建立組織共同目標,並強化對公司的認同感與參與度。
3. 本公司人才發展訓練體系:

董事會績效評估
本公司董事會於 114年8月13日修訂「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訂定董事會每年應至少執行一次針對董事會、個別董事成員及功能性委員會之內部績效評估,評估之方式依董事會運作、董事參與度、薪酬委員會運作及審計委員會等四部份,採董事對董事會運作評估、董事對自身參與評估、薪酬委員對委員會運作評估及審計委員對委員會運作評估。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之執行,至少每三年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評估一次。績效評估結果將作為遴選或提名董事時之參考依據,並將董事及功能性委員會成員績效評估結果作為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參考依據;民國113年度之績效評估結果已於114年3月 11日董事會報告,並做為董事會成員其績效、薪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
本公司第十一屆董事成員名單及其主要學經歷如下
方榮熙 先生 董事長
清華大學材料科學工程所碩士
展茂光電業務處長
群創光電處長
榮創能源科技總經理
莊宏仁 先生 董事
東吳大學會計研究所碩士
群創光電董事長
榮創能源科技董事長
General Interface Solution (GIS) Holding Limited 董事長
張登凱 先生 董事
日本大東文化大學經營學研究所碩士
奇美電子執行長室總處長
劉溪鶴 先生 獨立董事
台灣大學財金所碩士
經濟部國貿局
台灣證券交易所專員
富邦證券業務副總
優你康光學(股)公司董事長
視霸光學(股)公司董事長
楊嘉文 小姐 獨立董事
中興大學法學士
文則法律事務所 負責人
渣打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務處 副總裁
群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法務智權中心法務處副處長
杜武青 先生 獨立董事
耶魯大學工程應用科學系博士
AT&T Bell Labs 研究員
加州大學聖地牙哥分校電機電腦系系主任
加州大學聖地牙哥分校工學院副院長
王淑蘭 小姐 獨立董事
美國加州密拉瑪大學企管碩士
凌陽科技董事長特助
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其中包含1位財務及會計專家)組成,任期三年,四名獨立董事皆符合法令規定之獨立性、專業資格與經驗,並每年定期進行審計委員會之內部績效評估。
審計委員會之運作,以下列事項之監督為主要目的
1.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2.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
3.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4.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
5.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6.公司依企業併購法進行併購事項。
審計委員會之職權事項如下
1.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2.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3.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4.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5.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6.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7.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8.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9.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10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
11.營業報告書以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12.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審計委員會成員專業資格與經驗
| 條件/身分別/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
| 獨立
董事 |
劉溪鶴 |
|
| 獨立
董事 |
楊嘉文 |
|
| 獨立
董事 |
杜武青 |
|
| 獨立
董事 |
王淑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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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委員會年度工作重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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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並依據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及其他法律所賦予之任務,執行相關義務。
- 本公司已訂定 「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 做為審計委員會行使職權之依據,「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已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s://mops.twse.com.tw/nas/STR/343720241107PK001.pdf
- 年度工作重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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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 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 審議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 審議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 審議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 審議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 審議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 審議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 審議年度財務報告及第二季財務報告。
- 審議營業報告書以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 審議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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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最近年度(114年)開會5次(A),委員出席情形如下:
| 職 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B/A) | 備註 |
| 獨立董事 | 劉溪鶴 | 5 | 0 | 100% | — |
| 獨立董事 | 游象燉 | 2 | 0 | 100% | 114.6.19解任 |
| 獨立董事 | 楊嘉文 | 3 | 0 | 100% | 114.6.19新任 |
| 獨立董事 | 杜武青 | 4 | 0 | 80% | — |
| 獨立董事 | 王淑蘭 | 5 | 0 | 100% | — |
114年度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之主要溝通情形摘要如下
| 日期 | 出席人員 | 溝通型態 | 溝通重點 | 溝通結果或意見 |
| 114/3/11 | 獨董劉溪鶴 獨董游象燉 獨董杜武青 獨董王淑蘭 稽核主管阮淨 |
審計委員會 | 113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結果報告 | 無意見 |
| 114/12/19 | 獨董劉溪鶴 獨董楊嘉文 獨董杜武青 獨董王淑蘭 稽核主管阮淨 |
審計委員會 | 115年年度內部稽核計畫報告 | 無意見 |
114年度獨立董事與會計師之主要溝通情形摘要如下
| 日期 | 出席人員 | 溝通型態 | 溝通重點 | 溝通結果或意見 |
| 114/3/11 | 獨董劉溪鶴 獨董游象燉 獨董杜武青 獨董王淑蘭 會計師林柏全 |
面對面會議 | 113年第4季合併財報核閱後與治理單位會議溝通 | 無意見 |
| 114/12/19 | 獨董劉溪鶴 獨董楊嘉文 獨董杜武青 獨董王淑蘭 會計師林柏全 |
面對面會議 | 114年年度財報查核規劃階段與治理單位會議溝通 | 無意見 |
薪酬委員會
本公司薪酬委員會由三名獨立董事組成,任期三年,每年至少開會二次,並每年定期進行薪酬委員會之內部績效評估。
薪酬委員會之職權事項如下
- 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年度及長期之績效目標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 定期評估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目標達成情形,並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
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
| 條件/身分別/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獨立性情形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薪酬委員會成員家數 | |
| 獨立
董事 (召集人) |
劉溪鶴 |
|
左列三位獨立董事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皆符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頒訂之「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及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二所訂資格要件,且獨立董事皆已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三賦予充分參與決策及表示意見之權力,據以獨立執行相關職權。 | 無 |
| 獨立
董事 |
楊嘉文 |
|
無 | |
| 獨立
董事 |
杜武青 |
|
無 | |
薪資報酬委員討論議案如下
| 薪酬委員會日期 | 期別 | 議案內容 | 所有成員意見 | 公司對於成員意見之處理 | 決議結果 |
| 114.03.11 | 第五屆 第七次 |
1.訂定本公司基層員工範圍案
2.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說明。 |
無 | 無 | 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
| 114.05.09 | 第五屆 第八次 |
本公司員工持股信託計劃暨經理人參與員工持股信託案。 | 無 | 無 | 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
| 114.11.11 | 第六屆 第一次 |
本公司經理人薪酬調整案。 | 無 | 無 | 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
薪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最近年度(114年)開會3次(A),委員出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B/A) | 備註 |
| 召集人 | 劉溪鶴 | 3 | 0 | 100% | — |
| 委員 | 游象燉 | 2 | 0 | 100% | 114.6.19解任 |
| 委員 | 楊嘉文 | 1 | 0 | 100% | 114.6.19新任 |
| 委員 | 杜武青 | 3 | 0 | 100% | — |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如董事會通過之薪資報酬優於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其差異情形及原因):無此情形。 二、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明薪資報酬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無此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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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及經理人酬勞及績效連結政策
下載專區
公司治理暨提名委員會
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設置公司治理暨提名委員會。本委員會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 提名公司董事候選人,並審查董事候選人資格,並評估獨立董事之獨立 性。
- 建構董事會所屬各功能性委員會之組織架構,並審議各功能性委員會組織 規程之訂定及修正。
- 審議本公司之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 監督並指導董事會績效評估,並將績效評估結果提報董事會檢討、改進。
- 其他董事會指示本委員會辦理之事項。
公司治理暨提名委員會成員資料
| 條件/身分別/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獨立性情形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提名委員會成員家數 | |
| 獨立
董事 (召集人) |
劉溪鶴 |
|
左列三位獨立董事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皆符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頒訂之「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及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二所訂資格要件,且獨立董事皆已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三賦予充分參與決策及表示意見之權力,據以獨立執行相關職權。 | 無 |
| 獨立
董事 |
楊嘉文 |
|
無 | |
| 獨立
董事 |
杜武青 |
|
無 | |
公司治理暨提名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本委員會任期:114 年 12 月 19日至 117年 6 月 18 日,尚未開始開會,故尚無重大決議。
永續發展委員會
為深化並實踐企業永續發展之願景,本公司於一一三年八月十二日設置「企業永續發展委員會」以統籌企業社會責任、永續發展方向及目標擬定或相關管理方針及具體推動計畫之提出及執行。
永續委員會為協助董事會持續推動企業永續發展,以實踐永續經營之目的,其職權應包括下列事項:
- 永續發展政策之訂定。
- 永續發展年度計劃、策略方向之訂定。
- 永續發展執行情形與成效之追蹤與檢視,並向董事會報告。
- 宣導與落實風險管理之相關工作。
- 其他永續發展相關事項之決定。
永續發展委員會成員資料
| 條件/身分別/姓名 | 永續相關經驗 | 永續相關進修 | |
| 董事長 (召集人) |
方榮熙 | 治理營運 | 打造韌性企業-2025永續發展風險與趨勢 |
| 營運中心主管 | 徐訪球 | 環境永續 | 企業永續發展與精實生產 |
| 總管理處主管 | 王郁蓮 | 員工關愛 | 打造永續績效指標與獎酬 |
| 財會處主管 | 陳國寶 | 風險管理 | CDP對應IFRS S2之題組解析 |
永續發展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本委員會成員由董事長任命之,任期無到期日,董事長得依組織異動因應調整之。
迄今開會次數:5次
永續發展委員會114年開會 3次,委員出席情形如下: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 | 實際出席率 |
| 董事長 (召集人) |
方榮熙 | 3 | 100% |
| 營運中心主管 | 徐訪球 | 3 | 100% |
| 總管理處主管 | 王郁蓮 | 3 | 100% |
| 財會處主管 | 陳國寶 | 3 | 100% |
永續發展委員會重要決議
| 永續發展委員會
召開日期 |
年度
次別 |
議案內容 | 永續發展委員會決議結果 |
| 114/4/25 | 114年
第一次 |
報告案:
|
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
| 114/7/25 | 114年
第二次 |
討論案:
|
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
| 114/10/23 | 114年
第三次 |
報告案:
|
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
內部稽核組織運作
榮創公司公司內部稽核為獨立單位,直接隸屬董事會;職責在於調查評估內部控制制度建立與執行之有效性、營運之效果和效率、報導之可靠性及相關法令之遵循,適時發現存在或潛在缺失,提供改善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
稽核方式主要是依據董事會通過的稽核計畫執行,該稽核計畫乃依據已辨識之風險擬訂,另視需要執行專案稽核或覆核,以適時發現內控可能缺失,提供改善建議,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達成既定目標,並出具稽核報告,除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執行情形外,每月或必要時向董事長、獨立董事報告。
內部稽核督促各單位每年執行內控自行評估,建立自我監督機制,並覆核各單位的自行評估結果,以作為出具內部控制聲明書之主要依據。
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依法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稽核人員之任免、考核、薪酬依據本公司之「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定由稽核主管簽報至董事長核定。
智慧財產管理與執行情形
本公司為了推動產品及維護得之不易的創新技術成果,擬定結合公司之營運目標與研發資源的智慧財產策略,建立一套優良的智慧財產權管理計畫來創造公司價值的運作模式,以保護公司的研發成果及強化競爭優勢。
1. 智慧財產管理:
本公司為建構智慧財產權制度,在內部已建立智財獎勵管理辦法,以激勵員工提出發明專利申請,持續累積智財權能量,並透過集團內專利事務所建立的專利提案系統做評核流程,以管理專利提案、專利檢索報告等之相關檔案及管制專利申請的數量與品質。對外則對於國內外LED同業間及終端客戶在各國法院被控告引發的專利訴訟,本公司法務智權部門會立即蒐集相關資訊情報,進行檢索研究相關專利權範圍,並與技術發展中心部門及相關配合廠商聯繫進行技術交流討論,以確認是否也有侵權風險的問題。另外,專利佈局的部份,本公司係透過集團內專利事務所進行專利佈局及申請規劃。
關於本公司的新產品開發部分,技術發展中心部門在研發初期階段,會透過法務智權部門進行先前技術檢索,以避免專利侵權問題。
另外,本公司為擴大產品銷售規模,除了自身申請專利權外,另外還與國際大廠簽訂專利授權合約,以提升本公司專利權保護的強度,藉此取得銷售訂單進而提升業績。
2. 營業秘密管理:
本公司與正式員工皆有簽訂保密合約。
自民國99年起導入集團的智財管理制度,近年來主要執行情形如下:
- 民國104年,導入技術資產營運系統(專利提案系統)。
- 民國105年,進行專利盤點,將廠內無用技術且有價值專利進行轉賣及結構設計過時或不實用等之專利進行終止維護。
- 民國107年,申辦深圳市市場督管理局知識產權領域之發明專利獎金申請。
- 民國108至109年,再次進行專利盤點,將已取得的專利權技術區分A、B、C等級,藉此淘汰C等級(即含金量不高或過時的專利技術),期間共計319件終止維護(其中轉換貨幣化有61件),以降低專利維護費支出。
- 民國110年將當年度要繳費的專利進行審閱,淘汰含金量不高或過時的專利技術,共計20件,以降低維護費支出。
- 民國111年將當年度要繳費的專利進行審閱,淘汰廠內沒在生產、應用的技術或過時的專利技術,共計20件,以降低維護費支出。
- 民國112年年初再次進行專利總盤點,淘汰廠內沒在生產、應用的技術或過時的專利技術,共計59件,以降低維護費支出。
- 民國112年進行新產品、技術之專利申請,為配合子公司投入AR與VR產品,榮創與子公司共同聯名及新型專利,截至112年12月31日共提出22件新提案,其中進入審查的中國及台灣專利為各15件;進入審查的美國專利為4件。
- 民國113年將當年度要繳費的專利進行審閱,淘汰廠內沒在生產、應用的技術或過時的專利技術,共計10件,以降低維護費支出。
- 民國113年之新產品、技術專利申請截至12月底共計提出62件,其中聯名(AOT & APK)的台灣及大陸專利申請為各16件、美國專利申請為14件;AOT台灣及大陸專利申請為各5件、美國專利申請為4件、日本及韓國專利申請為各1件。
- 民國113年截至12月底共計領證26件,其中台灣發明專利為2件、新型專利為12件;大陸發明專利為1件、實用新型專利為10件;美國發明專利為1件。
- 民國114年將當年度要繳費的專利進行審閱,淘汰廠內沒在生產、應用的技術或過時的專利技術,共計47件,以降低維護費支出。
- 民國114年之BG產品、新技術專利申請截至12月底共計提出22件,其中台灣及大陸申請為各7件、美國專利申請為3件、日本及韓國專利申請各1件;聯名(AOT & APK)的台灣、大陸及美國專利申請各1件。
- 民國114年截至12月底共計領證37件,其中發明專利台灣為8件、美國發明專利為5件、台灣新型專利為9件、大陸實用新型專利為11件;設計專利台灣、大陸、韓國及日本各為1件。
- 目前取得智財清單與成果如下:截至民國114年12月31日止公司於全球專利獲准總數為1,327件,其中台灣專利共計581件;大陸專利共計364件;美國專利共計321件;其它國家共計61件。由於民國105年、108~109年、112年及114年皆有進行專利總盤點,有轉賣、淘汰掉部份專利及屆滿的專利;後續每年也針對當年度要繳費的專利進行審閱評估是否續維護,故目前尚在維護之全球專利總數為161件,其中台灣專利共計68件;大陸專利共計32件;美國專利共計58件;其它國家共計3件。
民國114年度智慧財產管理執行情形,已提報民國114年11月11日董事會。